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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甬有食安”行动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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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24 14:42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甬有食安”行动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甬人大常办〔2022〕38号)等文件要求,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甬有食安”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完成情况作了专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检为准。推动提高食品安全检测监测能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票决,被列入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甬有食安”行动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根据项目安排,“甬有食安”行动的目标任务:全面推广应用“浙食链”系统,完成72家重点农贸市场“浙食链”应用上线,实现重点食用农产品100%上链;开展重点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室建设,对重点品种实施快检把关准入。

    二、跟踪监督情况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认真制定监督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印黎晴任组长的专项监督组,监察司法(工)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等为专项监督组成员。专项监督组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商贸集团等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多次听取“甬有食安”行动的实施进程,先后赴宁波高新区、江北区等地实地走访调研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室建设和“浙食链”系统推广应用情况等,并组织座谈交流,面对面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研究和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代表鄞州中心组参与项目监督,组织20余名市、区两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对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视察。

    三、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9月30日,72家农贸市场检测室全部改建完成,配置新型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和通风橱等辅助检测设备;1356户重点品种经营户均通过“浙食链”报备溯源信息;216家卤肉店食品经营环境和卫生状况全面升级。“甬有食安”行动2022年指标已提速提质完成,72家农贸市场检测室100%标准化建设,重点品种100%数字化追溯管理,卤肉食品、冷链食品设备设施100%配置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推进任务并加强与其他部门配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甬有食安”行动可操作性。一是科学选定重点品种。聚焦国家七部委和省、市七部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整治的12种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结合近三年我市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和地域特色,把韭菜、豇豆、芹菜、牛蛙、泥鳅、黄鳝、鳊鱼、鲫鱼、鸡蛋、鸭蛋、猪肉、牛肉、乌鸡和卤肉食品等14个重点品种,作为“甬有食安”行动的重点治理品种。二是科学制定重点检测项目。分析近三年监督抽检结果,确定每个重点品种检出频次最高的不合格项目;征求快速检测服务机构意见,明确腐霉利、氧氟沙星、瘦肉精等10种特定项目已具备成熟的快速检测方法;通过建设标准化检测室在农贸市场配置新型检测仪器和检测试剂,借助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项目提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从而使72家农贸市场具备靶向性快速检测能力,真正实现快速检测风险发现和拦截作用。三是应用“浙食链”实现重点品种数字化追溯。“浙食链”是将数字化应用到食品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重点品种数字化追溯的重要工具。通过经营户应用“浙食链”报备可溯源信息或检测合格信息,实现14类重点品种数字化市场准入,发现问题能够溯源倒查到农批市场销售者或者产地,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传导机制。

    (二)统一各项要求,保证“甬有食安”行动建设质量。一是落实属地责任。“甬有食安”行动已纳入市政府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和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各地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迅速开展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并下发《实施方案》,确定72家开展“甬有食安”项目的市场名单,明确行动目标、建设要求和进度安排。同时,按照市督考办要求,将72家农贸市场启动建设前的照片、视频等基础数据上传到民生实事地图。三是细化《实施标准》。自我加压,除市政府要求的“浙食链”应用和标准化检测室建设之外,增加“卤肉食品和冷冻食品经营设备设施提升”为建设指标之一。为便于各地实操,制定下发《实施标准》,将建设目标细化为10项、22条的建设项目,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建设“甬有食安”农贸市场。四是实地交流学习。组织全市各地“甬有食安”项目负责人,观摩学习象山县“浙食链”应用、标准化检测室建设、卤肉及冷链经营设备设施提升的相关经验。召开“浙食链”应用现场推进会,推动农批市场应用“浙食链”向下游农贸市场传递重点品种溯源信息或检测信息。五是规范考核验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验收标准》,各地在民生实事地图填报完成信息,通过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市场落实整改、属地自查、市级抽验的验收流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属地和市级三方力量对72家农贸市场逐级查验,确保“甬有食安”行动的建设质量。

    (三)强化日常督促,确保“甬有食安”行动完成进度。一是开展重点督查。8月中下旬,市食药安办分六组对各地“甬有食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建设迟滞的属地进行通报。10个区(县、市)和2个功能区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均对辖区“甬有食安”行动农贸市场实地检查,有力促进了“甬有食安”行动的顺利完成。二是组织持续性检查。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平安检查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明察或暗访的方式,对72家农贸市场开展随时、随机检查,实时掌握各地进度;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市民生实事“甬有食安”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每半月上报进度,结合明察暗访结果,对进展较慢的县区随时通报。截至9月底,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了两个月完成“甬有食安”行动的建设任务。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维护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提前完成,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浙食链”系统有待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装备有待系统完善、专业检测人员队伍有待充实,常态化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对此,专项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推进“甬有食安”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2023年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将部分条件成熟的农贸市场纳入下一轮的“甬有食安”行动。进一步推广“浙食链”系统的全面应用,扩大重点品种“浙食链”绿码覆盖率,推动14个重点品种“浙食链”绿码交易流转,实现食用农产品监管从粗放到精准、从传统到数字、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在全省率先试点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评价工作,在未来三年时间逐步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发现、处置和责任传导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环节监督,加大品种的检测频次,对无来源交易或无检测交易的重点品种进行监控和预警。强化主体责任,对食用农产品源头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常态化的倒逼机制。强化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好做法好经验,针对性加强食品抽检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基本技能。

    (三)推动食用农产品全程精准监管。继续完善“甬有食安”驾驶舱建设,展示数字检测室、“浙食链”应用、卤肉一件事、冷链经营规范等建设成果,实现从批发市场到农贸市场的两级链条无纸化交易。推动构建以“合格证+浙食链”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全程数字化追溯模式,打通从种养殖源头到终端销售的追溯链条,促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及时防范化解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

    (四)扩大民生实事工程社会效应。加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把控和问题处置能力。发挥示范农贸市场标杆带动作用,通过学习观摩、培训教育等方式,巩固深化“甬有食安”项目建设成果。加大报纸、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扫码查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