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甬有美丽”行动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甬人大常办〔2022〕38号)等文件要求,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甬有美丽”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完成情况作了专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4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票决,将“甬有美丽”行动列为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其中水库加固10座、山塘病险整治15座、美丽河湖14条(个)和美丽河片区10个,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建设居民身边的“口袋公园”25个,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实施。
二、跟踪监督情况
为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甬有美丽”行动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为该项民生实事项目的牵头领导。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一时间成立了以主任委员为组长、市人大代表农业农村专业小组为主体的专项监督组,在戎雪海副主任的领导下,对项目开展跟踪监督。
一是把握节点,精准对接。制定监督实施方案,建立与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之间的信息实时互通和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对接了解掌握项目推进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及时汇总各区(县、市)、相关开发园区的“甬有美丽”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全年共开展工作对接十余次。
二是紧盯重点,深入调研。聚焦项目推进实施中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座谈交流等,进一步掌握“甬有美丽”行动总体安排、实施计划、资金保障、责任落实、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有关情况。6月20日,戎雪海副主任率专项监督组赴市水利局开展调研督查,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专项监督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9月22日,戎雪海副主任率专项监督组赴宁海县开展“甬有美丽”行动专项督查,先后视察了梅林街道上大溪整治工程和泊水塘公园,并专题听取了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宁海县关于“甬有美丽”行动实施情况汇报,在肯定成效的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项目进度、强化精品意识、强化后续管护,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聚焦堵点,督促破解。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和问效于民,多层次多样化了解民生需求和满意度。运用“代表通”平台,邀请市人大代表跟踪督促项目进展,及时提出推动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市人大乡村振兴助力站等基层单元,在江北甬江街道、鄞州横溪镇等站内组织开展的“三农”问题面对面活动中,充分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联系沟通、视察调研的基础上,专项监督组适时对民生实事项目作出阶段性评价,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
三、项目完成情况
今年来,市政府及牵头责任部门高度重视“甬有美丽”行动实施,对标建设任务,多举措推进项目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所有建设任务均提前完成,其中完成美丽河湖22条(个),完成率为157.14%;完成美丽河湖片区14个,完成率为140%;完成水库加固10座,完成率为100%,完成山塘病险整治15座,完成率为100%,全市25个“口袋公园”建设(改造)100%完成(附件)。通过系统治理、景观提升、亲水圈打造、水文化挖掘以及长效管护,逐步形成“一河一绿带,一片一盆景,一县一画卷”的全域美丽河湖;通过水库山塘加固整治,进一步消除水库山塘安全隐患;通过“口袋公园”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三级公园绿地体系,提高中心城区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进一步实现周边居民“出门见绿色,300—500米见公园”的基本需求,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按照“能多则多、能快则快、能早则早”的要求,市水利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甬有美丽”行动得到保质、提前、超量完成,主要做法如下:
(一)狠抓考核,落实责任。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甬有美丽”行动纳入市对区(县、市)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市水利局将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对局属单位和市“大禹杯”评比内容,以考核为导向,抓好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在一季度、半年度的全市水利局长会议上,分管局领导以PPT形式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作专门通报。市综合执法局对“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挂图作战,对进度缓慢的项目,针对性地开展督导。
(二)专班运作,高效推进。为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市水利局于4月份成立民生实事项目专班,由分管局领导任专班主任,办公室主任担任专班副主任,相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专班成员,每个项目设专门的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每周召开专班会商会,分析滞后项目的原因、解决措施和下步工作安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实施。同时,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有专门的工作力量,加强条线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三)通报亮晒,奖补并举。市水利局固定将每月14日、29日列为民生实事项目进度通报日,将每个项目的区(县、市)进展情况、全市平均进度、区(县、市)排名和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和各区(县、市)政府,对个别进度严重滞后的区(县、市)定向发送提醒单。截至10月底,共集中通报15次,发文通报8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专项资金,对“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实施奖励性补助。2022年度市级安排奖补资金125万元,用于鼓励各项目建设。各区(县、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对优秀“口袋公园”设计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有效调动多方工作积极性。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甬有美丽”行动顺利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专项监督组认为,有三方面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是项目谋划方面。以水库、山塘为例,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等阶段流程多、周期长,由于前期工作谋划不够,导致今年新开工项目进度相对滞后,影响后期工程进度。二是项目进度方面。比如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整治,开工建设后施工耗时长,要综合考虑汛期台风、暴雨等天气带来的影响,统筹项目建设进度,尽量避免完工验收时间的延迟。三是后期运维方面。要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强化项目后期运维,充分发挥社会公益性,增加市民体验感。
对此,专项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甬有美丽”行动全部提前通过验收完成,美丽河湖超量57.14%,美丽河湖片区超量完成40%,下一步要健全长效的管理养护、河道保洁、“口袋公园”护绿等建设维护和日常监管机制,持续给群众带来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在水库系统治理、美丽河湖创建及后续运行管理方面,要按照相关资金补助办法,对工程建设和运维按比例补助,优先安排民生实事项目的市级补助资金,巩固已完成的建设成果。
(三)进一步做好示范引领。要强化精品意识,进一步开展全市美丽河湖和美丽河湖片区建设,开展水库系统治理工程项目和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挖掘身边的“口袋公园”特色、文化底蕴。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边实践、边总结,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提质扩面。
五、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