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2〕28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制定针对性工作举措,并深入组织实施。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精准宣传,提升法律宣传实效
(一)创新宣传模式,打好普法宣传“组合拳”。建强宣传阵地、做优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着力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成效。通过加强信息资源、发布渠道和技术支持力度,建强现有的各级新媒体账号,用好宁波公安新媒体矩阵,扩大法律宣传面。将普法宣传同新媒体建设紧密融合,打造特色工作室,在法律推广、知识普及、案例分享等方面做优内容,发布系列寓教于乐的媒体成果。规范引导市、县、派出所直播三级矩阵,创新开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直播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提升宣传实绩。
(二)用好执法契机,发挥“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作用。将普法宣传融入民警执法全过程,提升民警在案件办理中释法说理能力,增强民警镜头下执法的意识,实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法律效果,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将普法宣传融入公民违法处置全过程,坚持以检查、提醒、改正等教育性执法处置轻微违法行为,引导公民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自觉性。
(三)细化宣传对象,精准因材施教。将宣传工作贯彻公安机关工作全程,充分利用暂住证登记办理、日常场所检查等契机,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娱乐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社区民警作用,深入校园、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力浓厚尊法守法懂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聚焦专业培养,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一)干部带学,提升执法队伍凝聚力。强化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带头、引领、管理、担当”的头雁作用,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和述职述法制度;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中层干部执法履职评查晾晒方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和守法活动。加强对治安形式的分析和治安状况整体性、系统性研究,结合历年治安形式变化深入基层走访,开展专题调研。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接访、下访和中层领导办案等制度。
(二)以优促学,提升民警执法荣誉感。公安机关建设学法专栏,建立市、县两级法制专家和法制人才库、成立法制人才工作室和法律服务队,进一步盘活现有法制人才资源,先后共吸纳8名法制专家、51名法治人才、286名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工作。努力浓厚争创氛围,在公安机关内部积极开展争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执法办案“十佳”科所队长、“十佳”典型案例等争优评先活动,促进典型引领,提升全市民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三)多措助学,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通过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项考试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民警办案过程中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习惯养成教育融入警情处理、办案区管理、案件办理各个环节,持续开展专题轮训、“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和发布复议诉讼撤变反面案例等活动,着力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素质。
三、聚焦精细研究,探索推广新制度
(一)探索首违不罚制度。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探索“柔性执法”,大力推进“警调衔接”机制建设。出台《宁波市公安行政执法领域适用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将关乎企业用工和国际互联网接入等对企业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列入适用首违不罚的违法行为清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各地矛盾调解中心作用,通过调解实现实质性化解因民间纠纷、邻里纠纷引起的矛盾。
(二)出台精细化执法指引。直面基层公安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全面梳理评查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案件办理、人员管理、涉案财物、网上办案等工作,针对其中常见、多发易发问题,出台《规范举报涉赌涉黄类警情处置指引》等执法提示,着力规范民警办案程序。注重办案全过程解惑,组织专家开设“法治融在线”问答栏目,在线指导民警咨询案件办理,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建立疑难案件会商制度,聘请检法司和高校学者等法律专家,组建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一线执法提供法律支撑保障。
(三)实行法制员派驻制度。全面落实法制员工作制度,在治安执法任务重、办案数量多或者城区、主要城镇等治安状况相对复杂的62个派出所,由法制部门统一派驻、使用和管理,专司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文书制作,提升案卷质量。县级法制部门一律入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指导服务,实现对执法全环节的管理服务。
四、聚焦标准办案,提升文书案卷质量
(一)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筛选出近五年全市公安行政处罚量最大的赌博、卖淫嫖娼、伤害类、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4种常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编制执法示范案卷,并对文书重点部位和关键内容以批注方式提醒。常态化开展执法文书质量检查,通过各地自查、飞行检查、集中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文书名称、法律条款引用、内容辩读、救济途径、开具权限、印章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法律文书质量。
(二)推进执法办案数字化改革。推进全域数字办案,以执法办案系统为主干,全面集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全流程执法要素,迭代远程办案、执法辅助、量罚建议等功能,健全数字卷宗随案生成机制,推动执法办案体制机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进具有宁波公安辨识度的执法信息化品牌“云警智联—智能快办协同辅助系统”和“阳光执法智管平台”项目研发,计划应用于移动执法办案APP、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范性文件智能管理以及政法一体化大容量视音频和电子卷宗存证等多个场景,实现案卷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持续推动“中心”专业高效运行。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按照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级化首轮评定标准,进一步推动设施升级、功能完善,争创“一级”中心。以基层民警实际办案需求为导向,优化完善中心运行机制,整合技术手段和信息资源,建立办案支撑请求及时响应机制,做实做强合成作战功能。加强中心专职管理团队建设,强化各项执法辅助保障,确保中心执法安全“零事故”。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高效运行为牵引,促进办案集约化、专业化,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五、聚焦部门协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一)开展出租、群租房屋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租屋治安管理,夯实基层基础,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出台《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公网传〔2022〕489号),督促指导各地深入排查整治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治安突出问题。各地按照“街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深入开展对商住楼宇、酒店式公寓、城乡接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区域的“起底式”排查,地毯式摸清辖区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底数等基础情况,并通过联合执法、联动执法方式,重点整治出租、群租房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完善全市行业场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由公安、文广旅游、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的行业场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在信息共享、教育培训、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领域协作配合,切实提升管理能力和监管效能,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行业场所经营管理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三)持续深化“公安大脑”建设。坚持“立足公安、支撑政法、服务全市”的定位,注重因地制宜,探索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推动公安业务流程再造、机制重塑、体制重构。迭代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证据材料移交、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促进政法系统之间的协同办案、联合检查、协助调查,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下步,我们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在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经常性对表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清单,聚焦问题短板,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