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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宁波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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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9-15 11:05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宁波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宁波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2〕29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严格对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找准问题症结,紧盯顽瘴痼疾,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一)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积极发挥市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谋全局、抓协调、促落实”作用,合力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民政、卫生健康、财政、人力社保等主要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养老服务领域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二)推动规划落地见效。审议意见反馈以来,又有3个区(县、市)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目前,已有8个区(县、市)出台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剩余2个区〔县、市〕拟于2023年底出台),初步形成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为统领,以区(县、市)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体系。

    (三)提升基层保障能力。落实《关于党建统领多方协同助力“浙里康养”的指导意见》(浙组〔2022〕7号)精神,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涉老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结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健全资源整合、人员整合、事项统合、阵地融合的统筹机制,打造养老服务基层承接单元。积极培育孵化专业为老社会组织,全市有为老社会组织862家,占比8.5%。

    二、强化配套设施建设

    (一)提高机构布局合理性。结合老年人口分布和增长趋势,编制完成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推动“机构跟着老人走”。支持中心城区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缓解老年人居住集中的中心城区“一床难求”问题。目前,全市有嵌入式养老机构65家,床位1020张。

    (二)增强区域发展均衡性。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养老机构尤其是普惠型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0张。审议意见反馈以来,区(县、市)间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差距从46张缩小至37张。

    (三)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06亿元,至2023年底前完成25家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推动形成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山区海岛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农村“一户多宅”整治为契机,打造农村“互助颐养小院”183个,配置居家养老公寓房3343套。

    三、强化医养服务能力

    (一)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打造省、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康养联合体,2023年将新增康养联合体35个,全市康养联合体达到122个。支持通过“养中设医”、“医中设养”、医疗机构嵌入式服务等方式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审议意见反馈以来,新增医养结合机构6家,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50家。稳步扩大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规模,实现每千名老人5.4张。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建成认知障碍专区床位1659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

    (二)提升医养服务功能。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出台专项补助政策,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或者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市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签约率达100%。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建设,全市建有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30家,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38家。

    (三)丰富居家医疗服务。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老人量身定制专项服务包,优先满足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开展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评估65岁及以上老年人2.7万人次,486名老年人抑郁或焦虑症状得到改善。推广“优享医护”应用场景,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累计服务4.7万人次,其中60%以上为长期卧床老年人。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和家庭病床建设,全市有家庭养老床位841张、家庭病床1515张。

    四、强化养老队伍建设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引导宁波大学等高等院校重点开设养老服务管理类本科专业,升级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7个养老相关专业,建立23家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和6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全面开展“以老助老”服务,4.5万多名低龄健康老人结对帮扶6万多名高龄空巢困难老人。

    (二)提升职业技能水平。自2022年起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2022年开展老年认知障碍护理培训205人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4682人次、家庭养老照护者培训10240人次。截至2022年底,全市有持证护理员4858人,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9人,位居全省前列。上线运行“浙里康养”全省首批试点场景——“养老护理培训”,注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5449人,在线参培学员25026人、培训95959次人次。

    (三)实施多重激励措施。审议意见反馈以来,新修订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由原来的150-300元提高至300-1200元,新标准居全省首位。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纳入党委、政府表扬清单,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工作者,提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

    五、强化优质服务供给

    (一)强化养老服务用房保障。统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和养老设施配建提升,充分挖掘老旧小区潜力,新建、改造一批养老设施。2022年,8个小区的老年食堂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得到深度改造。将“一老一小”服务配置纳入未来社区创建重要内容,97个社区场景入选省共富单元“一老一小”场景,总数全省第一。以“可及性”作为核心依据,规划建设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高针对性和适用性。

    (二)打造助餐服务多元网络。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双倍增”计划,建成城乡老年食堂605个,服务辐射1477个社区(村)、惠及2.5万名老年人。鼓励国有企业、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推动助餐服务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审议意见反馈以来,引导经营规范、价格普惠、位置便利的连锁餐饮企业建设“老年共享”餐厅,到2023年底,争取建成100个“老年共享”餐厅。

    (三)创新居家上门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依托“甬易养”智慧养老平台,结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敬老分”制度,逐步在全市推广“爱心卡”服务,到2023年底,惠及12万名老年人。优化居家上门服务,探索订单式“服务项目套餐”新模式。采取政府补贴、家庭自付、企业让利、慈善捐助等多元资金分担机制,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

    下步,市政府将把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强化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深化养老服务要素支撑,高质量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打造“甬有颐养”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