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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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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20 15:43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教育局局长  毛才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市围绕高水平建设宁波现代化教育目标,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深化教育改革、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等多角度入手,较早地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迈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当前,城乡、区域和校际教育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合理。2019年,江北区通过国家教育督导组的实地核查,成为全国两个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之一。2022年,宁波市所有区(县、市)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远超国家标准要求,且达到市级“小学小于等于0.4、初中小于等于0.35”的目标,100%的区(县、市)小学、初中校际差异系数小于0.35,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较2021年大幅度缩小,区域内校际均衡达到较高水平。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持续保持在100%。

    一、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

    (一)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优质均衡

    一是出台系列文件,做好专项规划。根据区域总体发展目标,依据我市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编制“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将义务教育发展计划纳入重点任务目录,系统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与行动路径。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初中学校全面提升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落地落细。

    二是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改善办学条件,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新建、改扩建义务段学校,加快解决人口集中的区域学校学位紧张问题。2022年度,实施教育类市级民生实事建设项目60个,当年竣工36项,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合计45600个。2023年上半年新(改、扩)建中小学19所,新增学位25705个。

    三是动态提高经费,加大投入保障。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建立市、县两级资源调配、经费分担机制,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1200元、1600元以上。每年安排足额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于更新添置学校计算机、多媒体、实验室设备、图书及仪器等,各区(县、市)域内初中、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均已达标,超过目标值小学3500元、初中4300元。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配足配齐学校实验室、图书馆、教室电教网络等基础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向偏远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各区(县、市)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均超过目标值,最高分别达5448元、5862元。

    四是开展“放管服”改革,保障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和运行机制,修订出台宁波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严格“进校园”活动审批,受理并审核公布2023年上半年市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仅1项。不断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改革,适度扩大初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范畴,目前全市高级、中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学校分别增至114所、81所,覆盖全学段。推动学校依法依规自主执行有关预算项目,持续推进学校自主使用捐资助学经费,落实学校绩效分配自主权,对于定向捐入市教育基金会的资金,采用划转替代审批程序。

    (二)教师队伍得以整体优化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明确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教师(最长不超过12年)参与交流轮岗,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交流时间不少于3年,城镇义务段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2022年全市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薄弱学校交流分别为331人、77人;轮岗交流教师1820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33%,其中交流骨干教师387人,占交流轮岗教师的21%。

    二是切实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构建起“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市名师、省特级教师”等名优骨干梯次成长体系,实施新锐教师夯基启航工程、名师骨干拔节扬帆工程、甬城教育名家领军工程,完善以校本研修、教师选修为基础,国家和省市县重点项目为抓手的分层分类、分段分科教师全员培养培训体系。目前,全市义务段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小学7886人、初中3751人,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分别达到1.42人、1.64人。

    三是着力优化教师结构。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适当提高中小学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其中初中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不超过35%和50%,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不超过15%和60%。2022年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中高级教师分别为2.83人、4.94人。充分考虑体育艺术等学科教师需求,统筹安排编制使用,加强艺术体育、心理健康等专职教师配备,并通过聘用部分优秀非编教师充实体育艺术师资队伍。

    四是健全乡村教师扶持体系。2022年建设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数118所,以118所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乡村名师工作驿站为主阵地,开展乡村教师市级名师带徒活动96次,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片区研修活动、名师驻站指导活动共计110余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14次,立项乡村教师教育专项课题75项。

    (三)教育公平得以大力推进

    一是积极组建城乡教共体。落实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2021年完成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初中学校(校区)156所,累计实现教共体覆盖我市所有乡村学校、60%以上镇区学校。2022年进一步加快教共体提质扩面,所有公办义务段学校参与教共体。2023年,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达到70%以上,名校、名师、名课资源实现共享。鄞州区教共体建设经验在央视新闻播出。

    二是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规范落实招生入学政策,逐步降低门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市中心城区居住时长、社保缴纳年限等由1年及以上下调至6个月及以上,继续落实社保缴存地全大市互认。通过各种途径尽量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达98%(含购买学位)。建立随迁子女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单列制度和市、县两级经费分担机制。

    三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建成市级共同富裕精准资助数字化平台,建立有温情的资助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宁波市义务教育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开展随迁子女就读体验专项督导,确保学费减免、评优推先、成长成才等同城同待。开展对象精准识别、额度精准适当、过程精准闭环的学生资助精准化建设,继续推进精准资助系统测试工作,实现在甬在籍应助学生受助率100%。

    四是做好督导评估。对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分析各区(县、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监测,落实常态化的监测机制,确保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2022年全市所有区(县、市)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远超国家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较2021年大幅度缩小,区域内校际均衡达到较高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城乡资源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招生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叠加,中心城区学龄人口大量增加,城市聚集效应导致教育人口从周边乡镇、农村向中心城区汇聚,局部地区义务段教育资源总量不足,资源建设跟不上人口增长趋势。为应对生源爆表,各地主要通过分流、调剂和扩大班额等方式予以解决,切实保障和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但不利于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而城镇化导致农村学校生源流失,办学规模萎缩,出现校舍空置、部分学科教师超编、教育资源利用率较低等问题。

    (二)教育资源配置存在不均衡现象

    各地、各校义务教育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差异较大,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最高与最低相差近2000元,个别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装备经费相关投入还有待加强。除课堂教育资源外,“双减”政策下,城乡、校际之间的课后服务资源差异也较为突出,不少农村地区的课后服务形式多以作业辅导和答疑为主,素质拓展课程还不够丰富,尤其偏远农村学生较难接触到社会多方资源汇集的、高质量的课后服务。

    (三)教师配备和素质有待保障和提升

    一是采用上年度学生数为基数核编存在一定滞后性,编制调整无法及时满足因学生增长导致的教师需求增量。尤其是鄞州等部分区域近年学生增长趋势明显,新增师资配备压力较大,编制保障存在一定滞后性。二是初中教师研究生比例不高;中高级教师配备数未达到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要求。

    三、下一步计划

    (一)系统谋划促进资源均衡布局

    一是重点加强均衡化力度,推动教共体建设和集团化办学,推动优秀教师常态化流动,努力让每一所学校都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减少家长择校。二是进行义务教育资源结构性调整,通过增加人口密集区域的学位保障力度,新改扩建学校位置充分考虑预警点位等方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布局,减少爆表情况发生。三是将义务教育学校预警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属地政府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内驱力,争取到2025年预警学校数量明显下降。

    (二)着力加强学校配套建设规划及落实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在“十四五”期间计划增加小学学位8.7万个、初中学位5.8万个。同时加强对教育设施等级结构和空间布局的统筹,并优化千人指标的设置区间,对教育资源紧张和过剩区域合理设置千人指标。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新建居民区根据国土空间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的规定,由资规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区(县、市)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情况进行整治。

    (三)加强教师配备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配合编办加强教职工编制配备。统筹部署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工作,确保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体现激励因素,加强编制预测预警、动态配置和统筹调配。二是加大高学历教师招引及培养力度。合理设置教师招聘岗位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要求,提高初中教师招聘引进研究生比例。支持教师在职进修,鼓励各地对学历学位提升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努力通过引进和培养两条途径,确保初中教师队伍研究生学历达到标准要求。三是加强部门协商争取职评指标。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争取更多职评指标,提高义务段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数量。

    (四)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行政效能

    一是坚持落实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学校与县、镇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积极推动基层教辅室(教育办公室)等管理机构的精简撤并,确保编制资源真正配置到教学一线。二是优化完善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全面落实优质普通高中一定比例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均衡共享政策,运用政策杠杆撬动农村学校生源“回流”、城区学校生源“瘦身”。推动集团化办学由“增量”向“提质”方面发展,实现进一步深度融合。三是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以各区(县、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为契机,发挥智慧督导平台优势,通过各校、各区(县、市)数据填报、平台监测,实时掌握校际差异系数,为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