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义务教育资源是义务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确保建设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撑要素,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在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听取和审议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今年4月份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下,市和区(县、市)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了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一并对2022年义务教育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本次专项监督突出以下四点:一是多层次联动监督。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组织市、县两级开展联动监督,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形成调研报告,做到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建议。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开展自查自评,报送《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对照表》,实现全覆盖。二是多渠道吸纳民意。依托“浙里甬人大”综合数智应用平台,面向1159名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300余条。与市教育评估院合作,面向校长、教师、家长等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回收问卷10.7万份,梳理形成民意调查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区(县、市)和功能区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不同类型学校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两级人大先后16次进代表联络站听取代表、群众意见。三是多维度跟踪问效。将市政府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审议意见处理情况通报到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校,市、各区(县、市)教育局报送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结合专题调研对意见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搭建“义务教育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对接“浙里甬教督”数字资源,提升监督质效。四是多方位融合民生实事。监督中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开展义务教育领域民生实事项目线索征集与问题解决,形成了“中小学扩容建设”初步项目线索,积极推动解决了随迁子女入学困难等民生实事。
在上述调研基础上,教科文卫工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对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高度重视,解决了大量的民生实事,实现了我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整体反映较好。民意调查显示,78.43%的家长对我市义务教育给予了较高评价,满意度保持在较高的位置。82.31%的教师对政府义务教育管理与服务表示满意,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和投入。
(一)坚持统筹推动,学位资源更加充沛。市和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制定《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初中学校全面提升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宁波市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助力“甬有优学”义务教育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连续4年将中小学学位扩容列入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内容,科学合理调配义务教育资源。“十四五”期间,已完成新(改、扩)建学校58所,新增学位91420个。所有区(县、市)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小于0.35,超国家标准(小学0.5、初中0.45)。在江北区率先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国家督导评估后,北仑区、奉化区相继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二)坚持全纳融合,教育公平更加稳固。进一步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实行生源均衡配置,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60%实行定向分配,达到省定标准。降低随迁子女入学门槛,市中心城区社保缴纳年限等由1年缩短至6个月,实现社保缴存地全大市互认,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达98%以上。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全市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55%,超过省定标准(95%)。
(三)坚持科学调配,教师队伍更加优化。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2022年全市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及薄弱学校分别交流331人、77人;交流轮岗教师1820人,占符合条件的33%,其中,骨干教师387人,占交流总数21%。加强编制整合供给,清理混岗占用教师320人,同比减少59.5%;清理基层教辅室(教育办公室)17个,占比20.2%,70余名教师编制补充到一线教学岗位。2022年以来,新增补充编制近7100余名,增量超15%,“公参民”学校转公所需编制保障到位。构建“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市名师、省特级教师”等名优骨干教师梯次培养体系,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建成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118所。2022年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分别达到1.42人、1.64人,超过省定标准。
(四)坚持协调发展,办学条件更加完善。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配足配齐学校实验室、图书馆、教室电教网络等基础设施设备。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1446元、1849元,高于省定标准(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均超过省定标准,全部学校达到规定班额。资金投入向偏远农村薄弱学校倾斜,2023年下达城乡转移支付资金7.3亿元,同比增长4.2%,全市义务教育支出210.55亿元,同比增长6.09%。加强城乡教共体建设,所有公办学校参与结成教共体,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占比超70%,“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受援的乡村学校覆盖率达100%,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下沉到农村学校。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义务教育资源投入大,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定指标要求,但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标我市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定位,我市义务教育资源的优质均衡与群众期盼还有距离。
(一)资源配置尚不全面均衡。一是城乡不均衡。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人口政策调整、招生政策调整,以及部分优质学校带来的虹吸效应影响,城区学龄人口逐年攀升,部分区域教育资源紧张,资源供给跟不上群众需求,27所义务段学校人数超过省定标准。2023年,我市户籍生同比增长超过1.5万人,共有87所义务段学校发布了户籍生入学黄色和红色预警,同比增长10.1%。但同时,部分农村学校生源逐年流失,办学规模逐年萎缩,校舍空置、设备闲置,成班率低,存在超小班额情况。二是区域不均衡。各区(县、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差距明显,2022年,我市还有两个(宁海县、象山县)财力相对薄弱的区(县、市)没有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生均预算事业费数据最低区(县、市)仅为最高的50%,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最高为5448元,最低为3658元,相差近2000元。三是校际不均衡。尽管从市域、县域层面看,资源配置7项评估指标(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均达到省定标准,但校际之间的差异化程度依然明显。如:鄞州区有10所学校7项评估指标未达标。
(二)更高水平的教育公平还待推进。一是高质量保障随迁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难度。自2022年民办义务段学校压减以来,个别区(县、市)关停可兜底保障随迁子女入读的民办学校,部分不符合当地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无法就学。部分区(县、市)关于高层次人才对象认定范围与市级政策不一致,将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领域的人才排除在外,更未将省、市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本区域教育优抚优待政策范畴。二是课后服务质量有待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单一,主要以完成作业和简单照护为主,难以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元化诉求。部分区域、学校设定较高的托管率指标,学生、老师在校时间达10至12小时,身心疲惫。学校课后服务师资薪酬补助标准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农村学校学生数量少、课后服务报名人数比例低,资金压力较大。三是编外教职工待遇偏低。目前,全市有编外用工16000余名,其中编外教师7300余名、后勤岗位8600余名,占核定事业编制数的比例高达29.6%,已经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两个功能区编内、编外教师基本实现同工同酬外,各区(县、市)非编教师年收入约为6-7万元,收入待遇低,队伍不稳定,影响整体教学质量。
(三)教师队伍建设还有短板弱项。一是编制保障还不够精准。核定教师编制依据上一年度学籍人数确定,有一定的滞后性,与逐年增长的入学人数不相适应;已核定编制未全部释放到各学校,加剧了编制紧张现状;混岗、借用在编教师,更加扩大了一线教师的缺口。二是优质教师资源还不够丰富。高学历和骨干教师较少,初中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实有1147人,占比6.41%,低于8%的省定标准;全市小学、初中中高级职称教师实有15691、11290名,每百名学生拥有中高级职称教师数为2.83、4.94人,与省定标准有差距(小学4人、初中6人)。农村优秀教师引留困难,存在年龄老化问题。如:鄞州逸夫中学、董玉娣中学教师平均年龄46岁,较城区多数学校教师40岁以下平均年龄明显老化。三是教师队伍整体质量还有待提升。部分中小学出现教师结构性短缺,音、体、美、心理等学科专职教师较为紧缺。职称评定激励作用发挥不够,对评定职称后脱离教学岗位的教师缺乏退出机制,年轻教师成长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骨干教师交流轮岗缺乏刚性,主要集中在城区,对乡村学校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明显,甚至有的区域整体交流率比较低。
(四)基础保障还有薄弱环节。一是管理体制还不够顺畅。“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全市还设有67个镇乡教辅室(教育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大部分未经当地党委编制部门审批,占用教师编制140余名,影响教育管理效能。学校办学自主权还不够,“县管校聘”还未完全落实,部分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教师录聘工作,学校参与程度不高。二是规划建设保障还不够到位。一些住宅小区的配套学校规划尚未严格落实“四同步”,义务段学生无法实现就近入学。如:高新区世纪大道以西片区,有8个住宅小区,在“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中都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直未动工建设,户籍学生就近入学难。“十三五”规划配套义务段学校101所,实际建成82所,落地率81%;“十四五”规划78所,建成38所,落地率48%。部分农村学校还存在着不少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预制板结构的教学用房,因历史原因缺少产权证,维修保养不及时,有安全隐患。三是关爱中小学生还需加强。宁波市贫困生午餐补助标准约为每天7.5元,该标准执行至今已近12年,学生家长普遍反映偏低。专业程度较高的校医、心理医生等比较欠缺,尽管多数教师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证书,但实际进行心理疏导治疗能力有限,需要专业力量支持。
三、对策建议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一)聚焦优质共享,进一步优化资源供给。一要提高学位供给精准度。要针对城区学龄人口持续增加,黄色、红色预警学校逐年攀升的实际,优化千人指标的设置区间,科学调整招生区域,新改扩建的学校、新增的学位要尽可能在预警区域附近,真正缓解入学难的问题。二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认真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的法定要求,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开展“钱随人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科学性,对财力薄弱的区(县、市),通过转移支付缓解困难,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三要大力推进校际教育共同体建设。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建设,推进资源共享、教研共融、教学共通、考核共进,发挥教共体中优质学校引领带动作用,提高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和相对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二)聚焦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一要积极保障随迁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随迁子女流动趋势,加快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区域内资源供给,尽可能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分层分类实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积极探索“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有序扩大指定学校目录范围,适当放宽拔尖、高级等类型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门槛,进一步满足高层次人才对优质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二要提升课后服务质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家长意愿提供课后服务,增加课后服务校外资源供给,减轻教师、学生压力,提高学生获得感、家长满意度。根据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课后服务实际,探索制定差别化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三要加强非编教师管理服务。规范编外用工,精简非一线岗位非编教师,优化教师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保障基本、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合理确定编外教师收入待遇并及时予以调整,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形成干事激励导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聚焦质量提升,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一要加强编制保障。健全完善编制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根据生源变化趋势,前瞻性谋划编制配置、教师配备。根据所属学校布局调整、学生规模变化、教师结构优化等情况,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强化刚性调配,推动教职工编制在城乡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压缩非教学人员,缓解一线教师编制紧张问题。二要加强引进培育。加大高学历教师招引力度,对于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人才,视情简化招聘流程。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统筹用好高校、教研部门专业资源,加强教师培训平台建设,支持教师在职进修,在职称评定上给予农村学校一定倾斜,激发工作积极性。探索乡村教师培训数字化转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式培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三要加强均衡配置。优化音、体、美等专职教师结构比例,大力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持续推进名师乡村工作驿站建设,加大名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带教的力度,适度提高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福利待遇并建立相应的职称晋升补偿机制,切实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
(四)聚焦协同共建,进一步加强基础保障。一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精简规范镇乡(街道)教辅室,厘清县、镇两级政府教育管理职能,精简机构,减少层级,提高教育管理效能。落实“县管校聘”,在教师招聘、职称评聘、选聘副校级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等方面,给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二要落实学校规划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区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等规定要求,加强规划执行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积极解决应建未建问题,对新开发的住宅加强项目审批和检查,消化存量、杜绝增量,确保户籍学生100%就近入学。重视农村老旧学校用房的维修保养,确保学校用房安全。三要关爱学生身心健康。探索通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派驻卫生保健、心理辅导人员为学生提供针对性服务,提高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学生建立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