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助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要求,城建环资委对照《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有关部署,对近年来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开展情况
(一)注重意见收集。通过“浙里甬人大”数智平台收集“无废城市”建设问卷调查1697份,梳理近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类信访投诉中涉及固废污染防治的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对近几年市人大代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的议案建议加强分析,走进北仑区郭巨街道、慈溪市龙山镇等人大代表联络站,听取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归纳形成问题和建议清单。
(二)深入一线调研。聚焦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重点领域,实地调研宁波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入了解我市危险废物利用、生活垃圾处置等领域产业布局、行业管理、政策扶持等相关情况;调研走访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环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全链条了解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收运处置、回收利用等环节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三)强化各方联动。督促29个“无废城市”建设责任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归纳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表。召开市生态环境局等12个主要责任部门座谈会,针对性了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对接,系统分析2020年以来我市固废污染领域典型违法犯罪案例与成因。发动全市10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部门联动开展调研,上报本辖区内固废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一步掌握“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区域性特点。
二、“无废城市”建设基本情况
我市自2020年起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以来,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全方位推进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农业固废、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治理,“无废指数”水平持续位居全省前列,2022年度获评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获评星级的区(县、市)数量居全省第一。
(一)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出台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不断夯实固废污染防治法治基础。市县两级成立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每年召开全市推进大会,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出台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等一系列行业性文件,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明确了29个相关市级部门的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构建完善绿色制造、建筑垃圾减量、农业固废收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科学设置了58项目标指标,推进94项重点任务、77项重大项目,贯穿固废污染防治全类型、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进固废污染监督执法,2020年以来累计办理固废违法案件368件,处罚金额4021万元。
(二)源头治理不断加强。以绿色低碳为核心发展“无废工业”,2022年完成20家省级和20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数量居全省第一位。推进绿色农业循环发展,统筹建立农业固废对接消纳模式,积极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推广,2023年全市应用面积1300余亩。深入助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滚动开展“文明餐桌”专项检查,结合杭州亚运会以赛事场馆、亚运分村、接待饭店等场所为重点打造“无废亚运细胞”。推广绿色建筑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截至2023年8月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8.1%。
(三)收运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智慧收运覆盖全市2555个居住小区、868条商业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蝉联全国大城市第一梯队,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建成22个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分拣中心,覆盖企业6.8万家,推进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建成1500吨/日综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需求与处置能力基本匹配。累计建成危废集中利用处置企业33家,总处置能力达到346.1万吨/年,位列全省第一。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3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实现建筑垃圾数字化管理,在源头分类、运输管理、处置消纳等各环节加强全程掌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8.77%。
三、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我市的固废污染防治在源头减量、收运体系、资源化利用方面,与“无废城市”的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领域依然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
(一)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产生量居高不下。2022年我市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产生强度分别为0.210吨/万元和0.028吨/万元,同比增长2.12%和2.97%(位列全省第七),不仅未达到“无废城市”建设“负增长或零增长”要求,且与浙江省工业固废防治规划中“到2025年工业固废产生强度0.2吨/万元”的目标也存在较大差距。一般工业固废中,2022年燃煤电厂的粉煤灰、焚烧炉渣、脱硫石膏等产生量较2021年增加101万吨,占一般工业固废总增加量的94%,主要是由于燃煤品质下降、煤炭消费数量上升导致。危废2022年产生量较2021年增加约28万吨,其中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巴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二套环氧丙烷苯乙烯(POSM)装置正式运行是主要原因,该项目年产废碱液约20.5万吨,年产废盐约1万吨,占危废总增加量的77%。
(二)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收运情况不理想。2020年至今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固废污染刑事案件13件,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工业固废收运处置环节,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对固废危害认识不足,为节约收运费用选择无资质收运企业或随意堆放进行处置。我市小微企业的危废实际收运率不高,如2022年度全市小微产危废企业签约集中收运的共14895家,实际发生收运业务的仅有9900家,仅占66.5%。一般工业固废收运行业准入门槛低,存在低小散现象,往往单个收运企业只能处置一类或少数几类固废,收运效率低。现行法规政策对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分类、贮存设施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部分易燃易爆物混入生活垃圾,给后续的焚烧处置带来安全风险。
(三)危废综合利用率不高。2022年我市危废综合利用率仅61.07%,远未达到“无废城市”建设的80%的指标要求。其中石化行业废液作为原料或辅料进行综合利用存在技术瓶颈,全市石化行业年产生的50万吨废液是由企业自行焚烧处置并回收余热,不符合综合利用标准。新增危废种类铝灰、铝渣(2021年被新列入国家危废名录)等处置利用能力不足,目前我市铝灰、铝渣产量约12万吨/年,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仅3家,总处置量为6万吨/年,其余铝灰、铝渣在产废企业内部通过具有一定污染性的炒灰法回收金属铝。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根据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应通过资源化利用进行处置,我市目前不具备此处置能力,2022年全市共产生11万吨飞灰依然采用填埋方式进行处置,相关资源化利用项目尚在建设中。
(四)固废防治支持保障需要加强。目前高价值的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自行利用或进入再生资源利用体系,进入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的多为低价值固废,收运处置投入大、成本高、收益低、缺乏政策支持,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企业总体运营较为困难。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产出效益低,土地资源保障方面缺乏政策支持,现有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大多是临时性租赁用地,企业担心经营稳定性,对技术设备、场地设施等投入不足,部分可再生资源露天堆放现象较多,往往形成二次污染。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前置条件要求高,大批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小型企业不能享受相关政策。再生建材等固废资源化利用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建筑渣土生产的建材生产成本较高,品质存在一定差距,产品在市场认可和价格上缺乏优势。
四、下步建议
下步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对标省市“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聚焦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全链条管理,不断提升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固废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一是加快完善工业固废污染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源头分类、贮存、收运的要求和标准,加快提升工业固废收运平台在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二是完善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固废管理责任清单、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强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和部门联动。三是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政策支持。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危废、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积极落实支持固废综合利用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的补贴支持。
(二)推动绿色发展,补齐固废源头减量短板弱项。一是降低大宗工业固废产生强度。推动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的发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产生过程自消纳。二是加快促进危废减量。严控新增钢铁、电解铝等相关行业产能规模,综合运用环保、节能等技术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三是深化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深入推进产废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间循环,推进废水、废气、工业固废协同治理。
(三)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固废收运处置利用机制。一是提高一般工业固废收运能力。重点聚焦小微产废企业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加快探索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实现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二是全面提升固废处置能力。统筹推进各类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推进铝灰利用项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强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要素保障,补齐危废利用能力结构性缺口。完善固废污染多元协同处置体系,加大对协同处理工艺技术研发支持力度,优化协同处置措施,促进企业提升协同处置效率。三是完善固废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链。稳妥推进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模式。探索废碱液前端浓缩、化学成分提纯利用等形式,提升废碱液综合利用率。逐步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链体系,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列入新型墙材、绿色建材等目录以及“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进一步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制品应用。
(四)凝聚工作合力,营造固废污染社会共治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固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增强社会公众“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二是加强固废污染监督执法。对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单位、涉危废重点管控单位、危废经营单位加大执法巡查检查频次。加强数字化监管,推动实现固废全生命周期的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评估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骨干企业培育。提高固废收运企业准入门槛,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扩大收运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开展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低碳消纳等技术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