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我市以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为目标,以打造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为重点,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新机制,通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和“消薄”攻坚行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据统计,至2022年底,全市2676个村经济合作社总资产1213.45亿元,总收入95.35亿元,经营性收入55.73亿元,分别比2020年增长12.3%、9.5%和43.82%。其中215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2.8亿元,经营性收入38.4亿元,比2020年同比分别增长13.4%和18.2%,村均分别为338万元和178万元,比2020年分别增加42万元和28万元,全市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50万元以下和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行政村“双清零”,有1540个村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占比71%。626个相对薄弱村实现年总收入9.29亿元,经营性收入2.6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7%和108.8%。
(一)加强统领统筹,全面提升发展层次。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作为新时代“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高位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强化党建统领。将区(县、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共同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形成党委政府负责,农业农村、组织、资规、财政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2022年市级先后出台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行动计划和攻坚行动方案,专题召开“消薄”推进会。各地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建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发展计划和“消薄”方案。
2.强化资源统筹。以区(县、市)、乡镇(街道)为单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整合区域资源要素,以片区组团、“飞地抱团”、联营抱团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全市实施抱团联建项目56个,抱团村数612个。如慈溪市新浦镇抱团17个行政村组建新浦海涂开发服务公司,发展海涂养殖,2022年每个村增收25万元以上。
3.强化项目统筹。根据各村实际,“精确把脉”布局落实产业发展项目,主要以见效快、风险小、收入稳项目为主。2020年到2021年,全市共扶持项目86个,惠及207个村。2022年“消薄”攻坚行动安排投资入股企业或园区、购建标准厂房等8大类“消薄”项目98个,实现626个相对薄弱村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底已实施81个项目,预计到年底80%以上项目将建成并产生收益。
(二)坚持改革发力,多方位增强发展活力。推进资源要素盘活、权能激活,精准政策扶持,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
1.推进资源盘活。深化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等改革,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农村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深化村庄经营,挖掘村级资源资产资金潜力,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引导工商资本、村民群众等共同参与,发展特色产业、休闲旅游、康养基地等新型业态。拓展村集体服务功能,支持村集体组建居间服务经营实体,发展农村文化、养老、家政、绿化管护、企业后勤等服务产业,实现服务增收。2020年到2022年6月全市新增闲置农房盘活利用8032宗,发展村级集体服务产业项目1500多个。
2.推进权能激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拓展交易品种,规范交易程序,打通村级承包土地、山林资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集体所有权权能价值转化渠道。鼓励村集体对闲置资源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发展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如余姚市打造农村产权交易“超市”,通过村级资源公开招标发包,实现招标溢价12%以上。
3.推进精准扶持。2022年,市财政安排4亿元用于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行政村“消薄”,市县两级共统筹安排“消薄”资金9.6亿元,并结合“强村贷”“帮扶贷”等金融产品,引导村级和社会投资,综合保障“消薄”投入。此外,按照每个相对薄弱村不低于2亩的标准,预留建设用地,由县乡统筹专项用于“消薄”项目建设。如北仑区参照市“消薄”用地政策,落实集体经济发展用地92.6亩。支持镇、村盘活村级留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等存量土地,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支撑。强化人才支撑,培训共富“领头雁”1000人以上,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探索引进村庄经营师、职业经理人。
(三)抓好稳健经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稳”字当头,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一步一个台阶稳步发展。
1.注重平稳发展。因村因地制宜推进分类发展,对经济相对薄弱村加强政策要素扶持,帮助发展产业项目,获取稳定收益;对经济相对较好村,促进规范管理,引导稳健发展,提升经济收益;对城镇化村重点发展物业租赁产业、区间服务,加快城乡融合;对山区村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等乡村产业,培育特色经济。
2.瞄准稳健经营。对片区组团、镇村联营、“飞地抱团”等发展项目,组建强村公司,实行统筹经营、规范管理,并明确各村权属,按股分配。全市已组建强村公司55家,入股村数407个,2022年实现经营收入5.4亿元,入股村村均分配收益30.5万元。
3.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坚持收支平衡,严禁盲目举债搞建设,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稳健运行。2022年,全面推广“浙农经管”应用,提升了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水平。
二、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发展不平衡性较大。南部弱北面强,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行政村有75%集中在南部3个区(县、市);强村与弱村差距大,全市前30%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占比80%,后30%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占比仅为3.6%。
(二)发展基础还不够实。全市薄弱边缘村数量较多,2022年底全市经营性收入30-32万元的边缘村还有260个,且基础薄弱、增收渠道不宽、持续发展活力不足。与兄弟城市还存在差距,全市还有614个村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下,杭、嘉、湖、绍等地基本消除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村。
(三)发展层次相对偏低。目前县、镇层面统筹覆盖了相对薄弱村,但对其他村纳入整合不够。村级资源集成开发不足,项目存在“低小散”的问题,体量总体较小。
(四)自主发展韧性不足。村级经营人才紧缺,部分村带头人发展观念滞后,村庄经营能力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一些村增收链条不长,收入依赖物业出租、山林农地发包等初级经营形态,居间服务等三产服务项目发展挖掘不够;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市场化运行的项目收益下降,如商铺和标准厂房收益率普遍不到4%。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下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认识压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认识,压实发展责任,坚持党建统领,统筹区域资源要素,将更多优质资源向相对薄弱村倾斜,探索创新发展路径,不断做强农村集体产业。
(二)着力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坚持以产业项目为支撑,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围绕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盘活利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以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引导工商资本、村民群众等共同参与,发展乡村新型业态,增强自主发展活力。
(三)优化政策要素支撑。梳理整合现有政策,加强资金、土地、人才等政策落实,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低收入农户增收、技改贴息等支农惠农政策与集体经济发展有机整合,提升政策精准性系统性。
(四)探索创新发展机制。深化农村改革,破解各类制约因素,拓展发展新空间。探索深化多元化经营机制,积极引入外部要素,强化村庄经营,促进村级集体所有权权能价值转化;完善激励机制,实行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和经营者收入挂钩,建立“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的村干部报酬制度,激励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