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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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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21 09:17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司法局


    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致力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一、总体情况

    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87家、律师5441名,律师万人比达到5.59;基层法律服务所65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90名;公证机构9家,公证员81名;司法鉴定机构10家,鉴定人138名;仲裁员836名,办结仲裁案件12634件;人民调解组织3252家,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4188名。

    (一)加强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高标准服务网络。以“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一是实体平台全域覆盖。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3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努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得。2021年以来,全市四级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约67万人次。二是热线平台全时贯通。在全国首创“固话+移动”服务模式,全市设置19个12348热线固话座席、11个移动端座席,提供“7×24小时”接听服务,年平均接听超15万人次,今年1-8月已接听14.64万人次,热线接听量位居全省第一。三是网络平台全场景布局。以数智化引领服务效率变革,依托浙里办、微信小程序等开发在线服务功能19项,智能终端设备整体覆盖率接近90%,超前完成2025年工作目标。开通法律咨询即时答复功能,安排专职律师在线解答。今年1-8月共答复咨询16031件,60秒有效接通率达99.53%,服务满意度为99.71%,确保在线法律咨询及时、高效、权威。在全国首创“公证E通”服务平台,打通群众办理公证业务“最后一公里”,先后获评浙江省数字法治好应用、长三角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案例、浙江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案例,目前已在全省得到推广。

    (二)护航发展大局,着力提供高能级服务保障。围绕大局大势,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主动性。一是强化涉重大战略法律服务。围绕“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民营经济发展等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找准发挥作用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引导专业律师团队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等各类法律服务团体10余个。指导宁海创新推出“民商法律诊所”服务项目,入选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名单。遴选20名律师担任市金融顾问,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精准把脉”,助推资本市场“宁波板块”做大做强。着眼生态保护需要,成立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填补我市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空白,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鉴定力量。二是强化涉企法律服务。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开展经济稳进提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甬律惠企助营商”专项行动,组织律师为1.4万家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为商会、企业等提供法律咨询5900余次,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积极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全市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年均超过3000件,4家公证处通过“电子证据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公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维权取证难问题,存证量累计超过18万条。着力加强经济纠纷化解,金融仲裁、互联网仲裁影响力辐射全国,仲裁案件类型向私募基金、数字货币交易等领域不断扩展,“甬仲”品牌建设持续优化。在金融纠纷、银行保险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24家,在前湾新区成立“湾企和”企事纠纷调解联盟,在吉利、拓普、极氪等企业及产业集群内设立调解委员会和驻企调解工作室37家。今年1-8月全市共调解涉企纠纷14655件,同比增长27.1%。三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服务“地瓜经济”提能升级,成立宁波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并在甬商集中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设立四个海外分中心,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加强与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等协作联动,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供需沟通对接机制。开展“涉外法律服务走进系列”“外经贸法律服务月”等系列活动,切实帮助宁波企业走出去、走得稳、走得远。

    (三)融入法治建设,着力助推高效能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对法律风险的感知预警、有效防控和积极化解功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一是助推依法行政。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全市党政机关共聘请法律顾问1289名,设立公职律师单位达409家,公职律师人数1360名。组织公职律师与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活动,着力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水平。以《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专业智力支撑。二是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应援尽援 ”,确保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今年1-8月受理法律援助申请7689件;提供帮助9393件,来访咨询13246件。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在省内率先将法律援助前移到审查起诉阶段,今年1-8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958件,同比增长66.9%,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通知辩护案件指派率100%。三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入实施《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推出“村官说法”等一系列创新实践。坚持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现有665名律师、17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2934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市共培育37个国家级、56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万余名“法律明白人”,今年5月成功承办由司法部组织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我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先进经验得到推广。四是深化“枫桥经验”。构建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涌现出了“网格融调”“随警解纷”“以外调外”等调解新模式。打造调解工作特色品牌,成功创建省级金牌调解室17家、市级品牌58个,老潘警调中心、“老何说和”“海上枫桥”等一批品牌调解引领带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宁波的全新实践。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年均保持在10万件以上,今年1-8月已调解8.6万余件,其中81.9%化解在镇村层面。

    (四)回应群众期盼,着力强化高水平服务供给。整合优化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一是均衡配置资源。支持优秀律所、规模律所到法律服务资源欠缺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目前10个区(县、市)律师万人比均达到2以上。组织中心城区16家规模律所与县域21家中小律所建立结对关系,推动市级公证机构委派优秀公证员对口帮扶公证力量薄弱地区,促进法律服务进一步均衡发展。二是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把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幼妇孺等特殊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推进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省级改革试点,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着力提高法律援助便捷度、满意度,近年来申请人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三是推进精准普法。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我市被司法部确立为浙江省唯一的“八五”普法联络点。实施分层分类普法,“口袋书”进企业、“交通法治第一课”、“新宁波人”法治必修课等特色品牌持续打响,“数智普法”应用自今年4月在“浙里办”上架以来,已经吸引了76.9万余名“新居民”加入学习课程。

    (五)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夯实高质量保障基础。一是加强标准化机制保障。制定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图二清单”,系统梳理中长期目标任务,全面细化分解指标清单、责任清单,不断推进市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双一流双领先”司法鉴定机构创建,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村(居)法律顾问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热线答问标准化知识库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加强科学化人才保障。加速行业人才引进培养,加快本土中小机构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引进“头部”服务机构,推动建立精英汇集、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调解员培训,创办全国首个地市级调解培训学院,线上线下累计培训人民调解员超过3万人次。三是加强制度化资金保障。推动市委、市政府拿出1个亿的专项资金,支持法律服务业攻坚发展。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挥资金对招引优秀法律人才、机构的倍增器作用。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不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筹集渠道,市人民调解协会设立全省首个“人民调解基金”,接受慈善捐赠并专项用于调解救助,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有效发挥。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

    (一)法律服务业规模与宁波城市地位和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近年我市相关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总体规模与杭州以及南京、青岛等同类城市还存在一定差距。2022年杭州律师万人比为11.77,我市为5.3。在公证员、鉴定人数量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距。律师业仍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体现律师业务层次的非诉业务占比明显偏低,近年一直徘徊在35%左右。

    (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社会期待存在差距。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虽不断提升,但“问需于民”还有待加强,供给方式和供给内容还没有完全适应时代和形势变化,服务质量、效率和能力水平、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相关宣传力度需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和功能缺乏系统了解,部分平台知晓率、使用率还不够高。精准普法、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还不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行业虽然建立了一定的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但还不够系统完善。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还需要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从业人员违反行业准则、执业纪律的情况仍有发生,影响了业界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人民调解员队伍还存在青黄不接、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聚焦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关键任务,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奋力谱写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新篇章,为我市“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动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及奖惩标准,综合运用案卷检查、征询代表委员和司法机关意见、回访服务对象等措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监管。完善律师失信惩戒机制、调解员技能定期提升培训机制,实施司法鉴定双提升工程,健全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向好。加快推进《宁波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立法,推动非诉化解机制与诉讼更加有机衔接,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二)推动服务供给更加精准。引导法律服务业向企业境内外首发上市、并购重组、跨境投资等非诉业务积极拓展,鼓励公证机构在综合性家事法律服务、在线金融赋强等新型公证业务上不断突破,推动仲裁机构做大做强国际航运仲裁业务,深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实施法律援助“质效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改革试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知晓度提升工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度、知晓度。

    (三)推动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基层基础。加快推广宁波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广泛延伸涉外法律服务触角,更好满足甬商企业需求。有效整合法律援助志愿者、普法志愿者等法律服务志愿者资源,精准送达贴心、走心的志愿服务。积极运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科技创新支撑技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

    (四)推动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加快实施律所竞争力“攀高计划”、律师队伍“跃升计划”,千方百计引进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强化法律服务业人才支撑。指导加强对青年公证员、鉴定人的定制性培养,充分搭建业务人才成长平台,增强增厚行业发展力量储备。加强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深化专职调解力量培养,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加快培养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努力培育具有一流国际视野、一流业务水平的法律服务机构,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