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3〕13号)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市级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对照检查、整改提高,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市政府进一步谋划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汤飞帆市长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新领域新业态监管、行政复议等工作。王顺大副市长组织召开市政府法治建设集体约谈会,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并赴市中级法院沟通协调行政争议化解工作。9月份,市司法局会同市中级法院建立健全涉诉涉议分级抄告、败诉风险预警、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评价等制度,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开展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活动,提级把关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案件败诉和复议案件纠错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因地制宜推进事项赋权,构建新领域新业态综合执法集成联合监管体系,积极探索融教、学、练、战于一体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示范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月”活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分层分级分类培训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组织270名新增执法辅助人员上岗考试技能比武,审验4453名执法辅助人员上岗证,完善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
(三)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研究制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法工作指引》,形成涵盖执法各环节的“教科书式”执法创新体系。强化乡镇(街道)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多发以及群众投诉反映相对集中的基层执法领域的专项法治督察和执法评议,着力遏制“以罚代管”“推诿扯皮”等执法问题发生,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领域中乡镇(街道)违法现象较为突出问题,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行政争议专项化解行动,对海曙区、奉化区进行专项法治督察。
二、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提升行政复议水平
(一)强化复议宣传。创新宣传形式,聚焦宣传重点,积极开展多元化、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活动。组织举办“法治融屏”“复议萤火,点亮法治之光”、行政复议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制作行政复议宣传短片,丰富多媒体、多类型宣传形式,并借助复议咨询答复、窗口接待、以案释法等载体,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可感度。
(二)提高复议监督刚性。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受理监督,从严避免“有案不立”。健全实地调查、专家咨询、集体讨论、听证等办案质量内控管理体系,制定重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理标准,切实提高办案流程透明度及办案结果公正性。1—9月,全市复议办案共开展听证36次,实地调查取证268次,咨询专家意见172次,集体讨论219次,确保办案质量过硬。建立复议应诉岗位分离、定期案卷评查等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个案监督成效。1—9月,全市行政复议后败诉率仅为0.63%。开展近3年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打通行政复议个案监督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深化复议源头监督,将“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着力点,抓好类案总结、焦点研判、源头指导、监督落实四个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对执法机关的案例讲评、制发复议指导意见等工作,从源头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信访等对接协同,加大引流力度,推动形成“有争议先复议”的共识。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常态化机制,今年9月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复议纠错案件58件。
(三)加强复议队伍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员制度试点改革,出台《宁波市行政复议员任命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行政复议员执业规范(试行)》,加强我市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8月份,市政府及江北区、余姚市政府分别任命本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为政府行政复议员。8月31日,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员任命仪式,要求全面推开行政复议员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吸收更多专家学者成为行政复议办案参谋顾问。通过引入律师挂职、政府采购等多种途径充实人员力量。
三、以更全机制更细服务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健全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市发改委积极推进《宁波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全市14家行业协会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充分听取了解企业需求及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涉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对全市现行有效的61部规章逐一清理,提出修订建议5件,废止建议4件,修改建议2件。截至9月底,全市共梳理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393件,已修订6件、废止19件。
(二)统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研究制定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分解重点任务54项,提升涉企法治服务精准化水平。每季度召开法治环境专项小组例会,抓好进度跟踪。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优化政务服务,紧盯企业全生命周期,以“一件事”视角优化业务流程和涉企审批,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1—9月,全市企业通过“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平台全流程办理49086家,占同期企业开办数的94.55%。全市采取简易注销的企业达1.78万家,占同期企业申请注销量的67.2%。全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示和调整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快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专利裁决全程网办。构建重点行业领域立体式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创建省、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站点)392个,数量居全省首位。加强涉企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活动,共为24115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解决法律问题4348个,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等2131次。成立宁波市国际法律服务中心,集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143名,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着力推进涉企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研究制定《关于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广“首违不罚+公益减罚+免罚清单”的柔性执法制度。全市主要涉企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建立完善相应执法事项行政裁量权基准,推动“免罚清单”“简案快办”“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等措施落地落细。聚焦重点行业产业、新业态行业产业、急需规范的行业产业、区(县、市)特色行业产业,加快推进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等重点改革,着力将政府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处罚向事前预防疏导转变。目前,全市已建立公布重点产业合规指引5个,正在编制的《绿色石化产业合规指引》《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指引》《联合国采购合规指引》等7个指引被列入全省首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候选目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涉企行政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整治。1—9月份全市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44件,直接纠错3件,调解58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特色项目。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积极培育一批有宁波辨识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标志性成果。市司法局的探索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江北的“探索以创新集体资产‘智管家’全面盘活农村资源要素”、象山的“妥善处置破产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策建议”等5个项目列入省2023年度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 揭榜挂帅培育项目清单;镇海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实践与深化”、北仑的“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协议范围界定”、象山的“地方标准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实效性的实践与探索”等3个项目列入省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清单,项目培育数量位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