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宁波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3〕15号)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部署推进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谋划节能降碳、能源变革工作,制定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甬政发〔2023〕50号)《宁波市深入推动能源变革加快建设能源强市行动方案(2023—2027年)》(甬党办〔2023〕44号),坚持把能耗强度降低作为约束性指标,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减污、增长,着力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二是开展科学评估。顺应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新趋势、新要求,准确把握中期评估关键和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客观评价工作进展成效,针对技术节能空间有限、能耗需求刚性增长等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十四五”后半段有效对策和重点工作,做到以评估推发展、促落实。三是合理分解目标。认真落实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国家单列项目能耗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范围。根据各地“十四五”总体节能目标和中期评估结果,结合当地重点产业项目投产情况,合理确定各地2023年度能耗强度降低和腾出用能空间目标。四是深化部门协同。组织召开节能降耗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建立完善全市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机制,开展高效锅炉、光伏产品、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建筑节能产品等推介活动。组织编制空压机能效提升专项行动计划。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一是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节能领域创新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市级新立项支持重大绿色低碳科技项目11项,新认定宁波市重点实验室11家、重点企业研究院6家,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二是扎实提升高耗能行业能效。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诊断活动,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深入实施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指导企业编制技术改造方案,推进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经初步排查核定,全市在用66条生产线均优于基准水平,其中29条生产线达到标杆水平。三是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迭代完善《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推行“地企双评”,编制市级“零碳示范工厂”评价导则,推进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创建。今年以来,全市完成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44项,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33家,整治“低散乱”企业1044家,共计腾出用能空间28.6万吨标准煤。四是着力打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拓展海铁联运腹地市场,提升水路运输服务水平,推动农村货运组织模式创新。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市区公交车实现100%新能源化。推进无人驾驶新能源集卡试点,梅山港区实现62辆智能网联新能源集卡编队运行。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8月共淘汰7905辆。构建多元融合绿色出行体系,完善公交和轨道交通接驳机制,轨道交通日均客流稳步提升至100万人次。五是高水平推进建筑绿色发展。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加快发展,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水平。持续深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项目能源审计。大力推动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月报制度,强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市行政中心“零碳”改造,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效应。实施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全部完成改造。六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科学布局建设充电及加氢设施。截至8月底,全市非水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装机达到659万千瓦,规模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提前实现风光装机“翻一番”目标。
三、推动能源变革,依法推进节能监管
一是合理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建立能耗要素优化配置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大优强”企业和“绿新高”项目倾斜。建立能耗要素保障负面清单制度,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168个项目节能审查,保障能耗指标391万吨标准煤,全部投产后可新增工业总产值1836亿元。深化用能预算化管理试点,对全市562家重点用能企业下达年度用能预算指标2961.7万吨标准煤,并同步完善“要素跟着订单走”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探索实施行业用能精准管理。针对高耗能行业中单位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企业(项目),在节能审查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合理压缩审批时限;用能预算管理方面,适当倾斜能耗指标,满足企业合理用能需求;有序用电方面,在保障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纳入用电优先保障范围。三是加快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强化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可再生能源平台、充电设施管理平台等运营管理,目前已接入3000余家重点企业用能数据、700余家公共建筑单位空调负荷数据,实现了煤电油气热各品种和产供储销运全流程的动态监测和一屏感知。依托市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开发建设空压机在线监测模块,为企业免费提供数字运维和能效服务。四是加强能源监管能力建设。以市、区两级节能监察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能源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召开能源系统会议,解读能耗“双控”最新政策要求,分析全市“十四五”能源工作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五是严格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常态化日常监察,深入推进对落后用能工艺和设备淘汰情况、能评事中事后监管、夏季空调温度设置等的专项监察,组织开展对数据中心能效、能源计量的联合执法监察。今年以来,共完成对38家企业的节能监察、40家企业的能源计量审查。
四、完善政策体系,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今年以来,已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906.84万元,对26家企业35个节能重点项目进行补助,实现节能量16万吨标准煤,可为企业减少用能成本2.5亿元以上。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下一步还将制订新能源与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能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二是加快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大力宣传、认真落实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专用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服务产业的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家节能中心等机构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三是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以“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第16个节能宣传月活动,科普绿色节能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水泥、铝压铸、聚丙烯等行业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加强行业能效标杆公益宣传,带动全行业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借助“阳光热线”节目直播活动,以《深入推动能源变革,加快打造能源强市,为建设能源强国贡献宁波力量》为主题开展形势分析和政策解读,引导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工作的舆论氛围。
下步,市政府将坚持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优化能源要素配置,推动能效水平不断提升、能源产业集群发展,为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市域样板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