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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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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21 09:31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个方面11项审议意见。在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关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牵头持续跟踪督办。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以复函的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反馈了办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跟踪督办情况

    主任会议成员专题听取助推“三件大事”系列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跟踪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题教育暨专项(系列)行动办公室多次听取督办情况汇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牵头具体组织开展督办工作。一是聚焦工作系统化,按照助推“三件大事”系列行动总体部署,结合《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调研、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和“双下沉、四提升”等工作,整体谋划推进督办工作。二是聚焦督办精准化,多次与市政府办公厅对接沟通,全面掌握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进展情况,督促政府从法治化、机制化角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对照审议意见主要问题清单和综合执法检查7部地方性法规,分解任务,精细化推动问题逐项整改。三是聚焦行动一体化,牵头相关专委会按照任务清单开展跟踪督办,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联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就个别顽疾难题整改情况持续监督,着力推动审议意见落实见效。

    二、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

    对照审议意见,市政府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如下:

    (一)审议意见中“坚持创建为民,打造文明之都”(第1-3项)落实情况。创建理念方面,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为导向,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解民忧、纾民困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面推进。创建目标方面,将文明城市创建融入“迎亚运城市文明大提升行动”,着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机制建设方面,优化“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文明委协调指导、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点线面”责任闭环机制,法治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二)审议意见中“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治理效能”(第4-6项)落实情况。厘清职责方面,规范执行法律法规设定的监管事项目录,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梳理专业领域执法事项、职责边界,形成全覆盖“1+3”执法事项管理体系。加强执法方面,推动相关部门签订各领域协作配合协议,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计划,紧盯城市顽疾,多部门联合开展垃圾分类等重点领域专项综合执法。破解难题方面,针对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管理缺失难题,探索试行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三权分置”,根据各地实际采取自管、托管等不同管理模式。提升能力方面,探索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示范培训体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激励保障措施,开展基层高频执法事项竞赛比武活动。

    (三)审议意见中“优化服务供给,夯实创建基础”(第7-8项)落实情况。设施保障方面,健全基础设施问题发现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巡查督查,针对性地加大投入,如深挖停车资源、扩大车位供给,减少乱停车现象;加大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施建设力度,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和有序停放等。数字赋能方面,深化“浙里甬文明”数智平台建设,建成“1+5+19+N”场景架构。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领域,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迭代升级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建立城市运行指数评价体系和监测体系,实现环境卫生、无废城市、交通秩序等领域数字化感知分析和实时监测,提升全域智治水平。

    (四)审议意见中“注重多管齐下,凝聚社会合力”(第9-11项)落实情况。法治宣传方面,加强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清单项目化运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进“普法数字化”,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责任落实方面,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和履约检查,强化行业自律,建立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推行不文明行为“三联单”制度,多维度压实企事业单位创建主体责任。群众参与方面,以“迎亚运城市文明大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化“文明宁波”系列活动,开展“文明城市我知晓”“文明城市我参与”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创新平台载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着力培育文明新风尚。

    三、总体评价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深入对照意见清单,认真研究措施办法,逐条逐项办理,部署有序、举措有力、成果可期。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久久为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市政府的回复意见中有一些还只是工作目标,有一些还在探索或试行阶段,后续仍需因势利导、持之以恒地推进落实,特别是在法治化、机制化推进创建工作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为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在跟踪督办中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创建理念、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和审议意见落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下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将持续关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继续联动相关专委会,积极行权履职,优化监督方式,着力推动创建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展现宁波良好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