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3年市民生实事项目食品安全方面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3年食品安全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和专项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全面应用“浙食链”系统、建设标准化检测室、创建“四个一批”农贸市场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抓手。2023年1月,经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票决,“食品安全”列入2023年市民生实事项目。该项目具体目标任务是:完成58家重点农贸市场“浙食链”应用上线,实现重点食用农产品100%上链;开展重点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室建设;对重点农贸市场卤肉食品和冷冻食品经营环境提质升级;创建15家“四个一批”(党建引领、绿色环保、文明典范、智慧市场)农贸市场。
二、跟踪监督情况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严格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监督,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多维度系统谋进。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宋越舜副主任领导下,成立由主任委员任组长,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财经专业小组成员为组员的专项监督组。将“食品安全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纳入专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节点任务,确保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多方式持续跟进。建立定期联系交流机制,3月与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对接,了解掌握项目推进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指定专人每季度与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打好监督“组合拳”,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国有资产、审计工作等专项监督,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社会效果等方面情况予以同步关注,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多举措全力推进。8月以来,专项监督组先后赴相关区(县、市)实地走访调研项目落实推进情况,面对面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参与项目监督,组织中心组成员赴宁海县兴海市场、桥头湖市场,实地视察“浙食链”系统推广应用、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室建设及“四个一批”市场创建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汇报及群众意见建议。11月上中旬,专项监督组与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密切对接,全面了解项目预计完成情况,同时要求认真做好收尾工作并开展工作自评。
三、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11月下旬,全市完成58家重点农贸市场“浙食链”应用上线,实现重点食用农产品100%上链;配置58台新型食品安全检测仪和522台辅助检测设备,重点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室建设完成率100%;改造卤肉店210家,配置冷冻展示柜101个,对重点农贸市场卤肉食品和冷冻食品经营环境提质升级完成率100%;创建46家“四个一批”农贸市场,其中绿色环保市场17家,文明示范市场14家,党建引领市场4家,智慧市场11家,完成率306.7%。
(一)高位推动,抓好部署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方面民生实事,将其列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清单,分管副市长第一时间专题部署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印发《2023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食品安全方面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项目内容、建设要求、实施步骤等进行明确。健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抓总、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落实、乡镇(街道)协调配合”三级联动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联系,指导各地有力有效开展工作;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坚持目标导向,对照项目内容、建设标准,做好底数排摸、项目申报、个性化方案制定、软硬件建设等工作,确保项目时序进度和质量。
(二)制度护航,强化顶层设计。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要求,着力构建以“三规范、一标准、一办法”为核心的工作制度体系。在充分发挥《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智慧菜市场建设规范》作用基础上,制定印发《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有效提升了菜市场依法规范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落实落细《宁波市民生实事“甬有食安”项目实施标准》提出的十项22条工作指标,更好发挥其对农贸市场建设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印发实施《宁波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等内容,同步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聚焦实效,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专项督查机制和工作评议机制,对未按时完成或未按标准完成的进行通报并相应扣分,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有效激发各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健全市县两级分级督查指导工作机制,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实地专项调研或督促检查,及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促进各地增强紧迫感,紧盯进度目标,狠抓任务落地。严把项目验收关,联合第三方机构,紧扣评价标准,组织现场验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群众访谈、复核评分等多种方法对验收对象进行验收评分,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维护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在多方共同努力下,2023年食品安全方面民生实事工作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提前完成,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比如:部分乡镇(街道)在推进市场硬件改造、服务升级等方面参与度还有待提升;随着新兴生鲜电商业态不断涌现,部分传统线下农贸市场效益降低,一定程度影响了举办者、经营者加强市场管理的积极性;属地街道(乡镇)、市场监管、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农贸市场检测室专业检测人员队伍有待充实,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待加强。对此,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做好统筹谋划。顺应城市化快速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加快编制完善市县两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确保菜市场设施的布点、建设规模、配套设施、建设时序等严格依法依规落地。立足保供应、稳价格、优服务、促消费,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投资保障机制、运营管理机制。完善市场经营者迭代运营机制,更新经营模式,鼓励与知名品牌企业、市场建立战略联盟,形成持久竞争力和效益。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优化农贸市场市县两级分级考核机制,落实区(县、市)及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完善统一指挥、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工作效率、凝聚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管理。围绕设施设备、环境秩序和管理服务等领域,优化升级宁波市农贸市场运营管理监测评价方法和标准,健全导向明确、可以量化、全程闭环的农贸市场定期监测评价管理体系。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举办者、经营者履行好市场管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迭代升级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推动构建以“合格证+浙食链”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全程数字化追溯模式,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菜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好发挥“甬有食安”检测室作用,深化农贸市场风险监测、质量抽检,加大重点品种检测频次。健全社会共管机制,统筹推进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区域治理,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区域综合治理水平。
(三)夯实基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农贸市场专业管理团队的培育、考评、奖惩力度,提升市场专业化管理水平。鼓励消费者扫码查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择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鼓励消费者、经营者和市场举办方参与监督监测评价工作。巩固“数字检测室”、卤肉“一件事”、“三色码准入”等创新成果,注重总结、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各地比学赶超,树立典型示范,为全国、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更多宁波经验。
五、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