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3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婴幼儿托育方面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3年婴幼儿托育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完成情况作了专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1月,经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通过,将婴幼儿托育方面列入2023年市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副市长朱欢为项目牵头领导。该项目由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和妇女儿童驿站创建两个子项目组成,其中,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为市教育局、市住建局,该子项目目标任务为: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50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3000个;妇女儿童驿站创建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市妇联,该子项目目标任务为:创建155家妇女儿童驿站,打造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阵地。
二、跟踪监督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婴幼儿托育方面民生实事项目的督办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印黎晴牵头领导,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具体督办。为推动政府把项目办实办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社会建设委切实加强协调,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监督,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沟通协调,全面掌握项目情况。第一时间成立由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为组长、其他组成人员和代表专业小组为主体的专项监督组,结合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作出未成年人保护决定、主任会议听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等,制订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程序要求、评测安排等,推动项目按计划实施。与牵头责任单位建立信息实时互通和工作交流机制,了解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更新至“代表通”民生实事项目相关专栏中。
(二)深化调查研究,督促项目按期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印黎晴带领专项监督组、市人大代表北仑中心组赴北仑等地开展调研。实地视察北仑“一家”托育园星阳分园等机构的婴幼儿托育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妇联和北仑区相关情况汇报,并听取街道、托育园等基层代表群众意见建议。此后,专项监督组根据视察情况,针对统筹协同、要素保障等突出问题,督促抓好整改。11月,专项监督组再次听取专项汇报,进一步了解群众对项目的评价,同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计划做好收尾工作,严把数据统计关和考核验收关,并及时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优化督查建议,确保项目办实办好。专项监督组在充分联系沟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对民生实事项目作出阶段性评价,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强化问题意识,深入分析原因,注重结果导向,采取有力举措,确保任务圆满完成。要营造良好氛围,齐心协力把婴幼儿托育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11月30日,2个子项目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总体进展率达100%。全市完成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7261个,其中普惠性托位6366个,完成率分别为145.22%、212.2%;创建妇女儿童驿站186家,完成年度建设目标的120%。项目实施以来,实施主体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政策先行,夯实项目实施基础。根据婴幼儿照护供给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出台省内补助标准最高、覆盖最广的婴幼儿照护专项资金补助政策,新建社区和未来社区的托育服务设施优先执行“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每个托位不少于12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置标准,实施“一小”照护人员培训工程,将保育师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市妇联制定下发《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妇女儿童驿站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组织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6份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法维权服务、组织建设等工作,引导各地规范驿站建设,更好服务妇女儿童。
(二)激励造势,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千百十”活动,举办首届托育机构保育员技能大赛,发布全市“甬育宝贝 照亮未来”服务品牌logo。制定和实施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标准,评定首批星级机构33家。市妇联先后举办“宁波市家庭教育工作者首期研讨交流活动”“宁波市家庭教育宣传月暨儿童友好理念下的家庭教育实践交流活动”,进一步明确妇女儿童驿站负责人工作职责,提高驿站建设管理能力。开展三星(二星)妇女儿童驿站认定命名工作,发文认定二星驿站42个,推荐上报三星驿站推荐对象12个。
(三)拓面提质,丰富项目民生内涵。成立全省首个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0个区(县、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部立项建设,辐射带动全市托育机构提质升档。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41个,推进儿童医疗、预防保健和养育照护三位一体全链条服务。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服务、儿保医生兼职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等制度,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和保育水平,家庭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市妇联对照妇女儿童驿站“5+X”功能和“六有”建设标准,着眼驿站建设“目标定量化、架构体系化、推进标准化、评估科学化”要求,统筹功能、整合资源、借势借力,分层分类推进驿站建设,打造社区类、企业类等有辨识度和特色的妇女儿童驿站。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婴幼儿托育服务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一年来,项目完成了既定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要求,专项监督组认为,以下三方面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是项目建设有待提质。各地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均衡,托位总量不足和利用率不高现象同时并存;少数妇女儿童驿站建设存在简单化、拼盘化现象和为建而建苗头倾向。二是项目运行有待规范。部分托育机构运营和服务不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收费相对较高,部分托育机构因消防不达标等问题未备案;妇女儿童驿站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与驿站建设要求还不够匹配,驿站的常态长效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政策法规有待健全。目前国家、省级层面还没有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专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不完善,尤其是普惠托育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不明确。为此,专项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项目质效。以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为主阵地,协调共享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村文化礼堂、假日学校、少年宫等场所,全面推进妇女儿童驿站建设。进一步深挖资源潜力,扩充项目点位,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打造多元化托育机构,加快构建普惠优先、多元参与、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托育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依托妇幼保健机构深化医育结合,加大托育服务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实施,不断推进托育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整合各部门服务妇儿的工作队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展面向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的培训,参与驿站建设和运营。鼓励女律师、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家事调解员等“四师一员”投身妇儿事业,探索形成“妇女儿童驿站+社会组织+资源伙伴”运行模式。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深化婴幼儿照护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优化完善托育服务补助政策。加快出台《宁波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加强社区配套托育设施用房保障。推进《宁波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制定工作,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法治化水平。
五、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