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法院
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强用好共享法庭,相关工作获得最高法院张军院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肯定。4个工作实例获评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3家人民法庭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5家共享法庭被确定为全省示范,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高位谋划、高标推进,聚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集群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人民法庭作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作为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全面加大推进力度。成立由两级法院院长组成的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在全省法院率先召开全市推进会,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推动人民法庭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二是优化法庭布局。根据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积极争取市委和上级法院支持,2019年以来增设人民法庭15家,总数达52家,为全省最多。建成共享法庭3260个,其中镇街共享法庭160个,村社共享法庭2716个,特设共享法庭384个,形成以人民法庭为支柱、共享法庭为支点的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
三是擦亮一庭一品。以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出台创建实施意见和运行考核标准,推动法庭职能由“办案为主”向“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转变。聚焦城市、城镇、山区、渔港等不同地区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打造余姚市梁弄“红村法官工作室”、宁海县深甽“山里法庭”、象山县石浦“渔港法庭”等品牌人民法庭集群,获《法治日报》《宁波日报》等媒体报道。
二、坚持立足基层、立足法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推进立审执破一体化。建设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发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强大功能,实现群众就近立案、便捷立案、跨域立案。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累计立案43250件(以下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今年以来数据)。探索人民法庭“自审自执”,强化立审执破衔接,形成“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闭环化解模式,裁判自动履行率60.13%,同比提升6.76个百分点;执结案件5962件,占全市法院执结案件总数的18%。
二是推进诉调融合便利化。依托共享法庭、巡回审判等支点,让案件得到公正高效便捷审判。全市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44052件,同比增长2.17%;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247.48件,同比增加2.16%。树立“调解优先、调解为主”理念,努力实质化解群众纠纷,案件调撤率74.46%,高出全市法院整体水平8个百分点。
三是推进类案审理专业化。根据辖区行业发展现状和纠纷成讼类型,探索在近郊或城区人民法庭实行类案集中管辖,打造专业化人民法庭。全市现有24家人民法庭集中审理所在法院辖区道路交通、劳动、物业、旅游、家事、金融商事、环境资源等特定类型案件,一审审结相关类型化案件4166件。
三、注重系统观念、数智赋能,合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司法力量融网入格。自觉将人民法庭工作置于地方党委基层治理格局中,打造“党建引领、综治先调、法庭指导”的镇域纠纷解决模式,有力推动诉源治理。通过聘任网格长担任村社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由法庭法官定点联系,指导就地化解纠纷6.57万件,诉前纠纷化解率49.76%,同比提升17.03个百分点。慈溪、余姚等地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开展联建共建。北仑区柴桥法庭与街道合作培育“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5名调解员每日轮流进驻法庭,高效化解家事纠纷102件。
二是司法服务有力有效。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围绕辖区重点工作推进能动司法。海曙区西郊法庭联合征迁部门,化解一批因地铁8号线工程征收引发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奉化区在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立特设“共享法庭”,2年时间化解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内纠纷600余件;探索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打造特色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全市法院同步组织开展“千名代表委员体验千家共享法庭”活动,共享法庭影响力大幅提升。镇海区等地设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共享法庭,象山县设立“护航亚运”共享法庭。各地在未来社区、宁波西枢纽、宁海清溪水库等重大工程现场特设移动式共享法庭12个,其中鄞州区划船未来社区共享法庭做法得到最高法院肯定。
三是司法建议精准直达。深度挖掘司法案例和大数据资源,分析研判基层治理短板隐患,提供高水平治理建议。全市人民法庭发出相关司法建议65件,收到反馈60件。余姚市梁弄法庭聚焦当地“小果经济”等特色行业自治,开展“乡村振兴一案一建议”。宁海县长街法庭开发数字化系统,对全镇42个村社开展诉源情况量化分析,受到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通过共享法庭、“四明”云法庭、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等做实普法宣传,推动潜在纠纷提前防,覆盖群众50万余人。
四、建强队伍素能、业务保障,全力将每一个法庭筑造成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52家人民法庭均设立党支部,一般由庭长担任支部书记,实现党的组织和法庭工作全面融合。16个人民法庭党支部被评为“模范党支部”或五星级基层党组织。扎实推进人民法庭清廉单元建设,14家人民法庭创建了清廉单元,其中,镇海区澥浦法庭、余姚市马渚法庭、宁海县西店法庭被选树为市级清廉建设典型基层单位。
二是培育精英队伍。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支持和组织部门保障,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均实现职级高配。强化人员配备,全市人民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80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85人。在干部提拔使用、表彰奖励、晋级晋升等方面向法庭倾斜,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优秀人才的培育基地。全市人民法庭干警获晋升提拔30人次,86个集体、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8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三是夯实基础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持续增加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和业务装备建设投入。2020年以来全市基层财政累计投入人民法庭各项建设资金1.38亿元,市财政专项投入资金1900万元。将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纳入全市法院机关安保工作体系,建立常态化巡查督查机制和案件风险排查整改机制,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累计巡查人民法庭安保工作76家次。
对标上级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全市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人民法庭的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法庭仍存在重办案轻治理、参与治理深度和精准度不足;人民法庭保障水平需要更加均衡,一些法庭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共享法庭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实际运用成效还需要持续提升;人民法庭与141基层治理体系贯通还不够顺畅。
下一步,市中级法院将认真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以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打造更多富有宁波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要的人民法庭品牌,为我市奋力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征程中彰显样板担当提供更加有力的基层司法保障。
一是更新司法理念,践行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新格局。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导向,推动司法力量向前端延伸,加快实现法庭职能从“办案为主”向“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实质转变。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与其他治理单元高度协同,共同实施治理活动,助力提升基层解纷能力。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大数据报告等方式,服务科学决策,进一步促推矛盾纠纷化解属地化、行业化、实质化、法治化。
二是优化司法服务,培塑特色亮点,打造人民法庭新品牌。围绕区域定位、发展定位、服务人群等,因地制宜深化“一庭一品”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群众更具获得感的人民法庭品牌。落实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化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在培树法庭典型、讲好法庭故事上下更大功夫,实现人民法庭文化与红色基因、党建特色、地域传统充分融合。
三是凝聚各方合力,深化实质运行,激发共享法庭新效能。在党委政法委的有力统筹下,推动健全工作体系,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实现更多法治要素在共享法庭上集聚。进一步优化布局、强化职能,将村社共享法庭打造成为联系基层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参与治理的有效支点,推动镇街共享法庭与社会治理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调解组织等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特设共享法庭在化解类型化纠纷、推动行业自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共享法庭建设中持续走在前、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