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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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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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8-01 15:04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提出4大类审议意见。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结合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专项行动、“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等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和“8+4”经济政策实施效果监测监督工作,密切对接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政府部门,走进宁海、象山等地代表联络站,与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2024年4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复函反馈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报告围绕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4方面审议意见,逐一反馈研究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意见中“强信心稳预期”方面落实情况。概括起来为“三个着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省级试点,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等创新做法获评省营商环境最佳案例;实施民营经济“33条”政策及配套举措,强化对民营企业的要素支撑,截至2023年底,新增民企贷款占新增企业贷款比重达到56.5%,民企工业用地拿地面积超9500亩,占比87.4%。着力应对产业外迁,建立健全产能外迁监测预警机制,鼓励外迁企业将核心业务布局本地,建设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工业地标和总部经济,推动优势企业牵头组建共性技术平台。着力做优助企服务,实施“甬心助企”企业服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三稳三提”“千名干部助企纾困”等专项服务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实地了解企业难处和需求,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

    (二)审议意见中“促转型增动能”方面落实情况。概括起来为“三个大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7000家,增幅达31%;甬江科创区加快建设,甬江实验室形成“十中心、五平台”科研布局。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规上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2023年实现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230.8亿元,增长10%;实施加快打造“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2023年“361”集群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4275.9亿元,增长8.5%,新增省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4家,累计48家,居全省首位。大力推动“枢纽自贸区”建设,晋级中国外贸综合竞争力第四城,16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深化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际利用外资增长91.3%;加快建设一流强港,持续推进“数字强港”集成改革。

    (三)审议意见中“扩投资旺消费”方面落实情况。概括起来为“三个全力”: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1245”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切实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破难提速;积极向上争取要素保障,2023年共争取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51亿元,37个项目累计增发国债额度41.69亿元,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9.91亿元;获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8100亩。全力实施精准招商,制定《支持民营经济重大项目招引工作方案》,以巴斯夫、蜂巢能源、沙特阿美等一批国内外头部企业为重点,明确20个招商方向和近千家目标企业,上线“甬招商”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招商项目落地转化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全力提升消费活力,实施“双促双旺”行动,2023年累计发放消费券超28亿元,直接撬动各类消费超437亿元,社零总额首次突破5千亿元(5212.6亿元),增长6.5%。

    (四)审议意见中“惠民生增福祉”方面落实情况。概括起来为“三个聚力”:聚力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深化“千万工程”,深入打好蓝天、碧水、清废净土保卫战。聚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深化“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建设,加快打造更具品质的“七优享”生活场景和“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拓宽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和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建设;加快打造“医学高峰”,组建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增三甲医院3家。聚力守牢安全底线,常态化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2023年7月至今,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6%、27.27%;高分创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县域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98.54%。

    二、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综合评价和工作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严格对照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措施办法,明确任务要求,逐条逐项办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从2023年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看,48项主要指标中,包括35项预期性指标、13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除部分指标暂无数据外,多数指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跟踪督办中发现,全市经济虽在攻坚克难中稳进向好,但从1-2份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受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服务业部分领域承压明显等影响,全市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加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为此,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突出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夯实稳的基础、激发进的动能、提升立的实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开放的举措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全力以赴扩需求强动能提质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下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闭环理念,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从深化监督内容、优化监督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发力,持续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