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并形成清单化意见建议3类12项,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函告市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交办以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多次对接走访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时给予协调支持,督促制定责任分工清单并照单落实;结合2025年市民生实事项目线索征集和工作思路调研,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观察站等基层单元,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法律专家、行政相对人和企业代表的建议,持续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与成效
(一)关于审议意见中“持续优化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第1-4项)的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执法制度,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加快办案规范制度建设,第三季度公示综合执法领域1481项处罚事项和相应的裁量基准,查纠整改处罚公示超期、超范围公示、公示有误等问题78个,制发《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议书》12份,倒逼规范执法。二是优化执法标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推出106个不予处罚事项,已向社会公布5466项裁量基准;推广“简案快办”执法模式,构建“繁简分流”分类办案体系,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全省推广。三是推进“一件事”综合监管,推行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推动招投标等7件“监管一件事”纳入省库。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检查减少扰企5.57万户次,新增11类部门联合抽查清单,全市双随机抽查任务关联信用规则率99.7%,双随机检查占比85.8%,亮码检查率达99.8%。四是加强指导服务,完善行政指导制度,推广“预约式”指导服务,共发布18个服务场景清单、19个行业领域合规指导清单、33个专家团队清单,企业服务满意率达91.5%。
(二)关于审议意见中“持续深化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第5-8项)的落实情况。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落实赋权评估工作和智能赋权模块建设,慈溪、镇海试点探索精准赋权与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统筹,进一步健全部门联络、信息共享、工作协商、案件移送机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数字化应用,全市累计应用省平台开展行政检查16.4万余次,行政处罚赋码率、电子签章使用率、处罚决定书平台出件率持续保持100%。打造执法协同指挥系统,强化执法数据智能监管,构建异常案件监测分析模型,实现执法监管全量数据“一网汇聚”和对处罚案件种类错误、案件公示错误、重复检查等问题的100%监测。四是严密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成立全省首个设区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10个区(县、市)县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联络)站全覆盖,以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办)名义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3份、追责建议书16份。完成司法部试点的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合作试点工作。
(三)关于审议意见中“持续强化执法保障,进一步补齐队伍短板”(第9-12项)的落实情况。一是建强基层法审队伍,推动出台法审员任命管理办法,推广“1+3”街镇法制审核机制,全市赋权街镇已配置法审人员199名,驻点律师、法律顾问148名。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推进建设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机制,围绕100项基层执法高频事项,征集推广执法“微视频”“微课程”作品,建设教科书式案例库,为基层执法提供标准化指引。三是规范第三方人员机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开展专项监督,梳理汇总第三方辅助服务事项303条,积极推进“第三方智管小程序”应用试点,推动建立集监测、反馈、投诉于一体的第三方辅助服务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体系。四是加大执法保障力度,推动各区(县、市)增配PDA(移动端执法设备)等执法装备,一线执法队员PDA配置率达92%;推进执法用车配置工作,制定管理及考核激励制度,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综合评价与建议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对照意见清单,制定责任分工清单,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责任部门,逐条逐项研究处理,工作部署有序、办法举措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要求,重点关注基层和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规范情况,继续在提升执法质效、深化执法协作、强化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蔚然成风,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下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紧扣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需求,紧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紧贴群众诉求,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强化持续跟踪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持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